一、A律師事務所之助理擬具下述起訴狀草稿,請附理由指出A律師應如何修正。(25分)
起 訴 狀
原 告 甲 送達處所 臺北郵政信箱X之1號
訴訟代理人 A律師 住 臺北市XX路1號
兼送達代收人
被 告 乙股份有限公司 設 臺北市XX路2號
兼法定代理人 丙 住 新竹市XX路3號
為請求清償債務等,依法起訴事: (訴訟標金額或價額:待核定)
訴之聲明
被告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乙公司)應給付原告新臺幣(下同)2,000,000元及自 民國99年4月1日 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5%計算之利息。
被告丙應給付原告2,000,000元及自99年5月1日起至清償日止,按週年利率6%計算之利息。
請准以供現金或有價證券為擔保條件之假執行宣告。
事實及理由
被告乙公司購買原告所有之機器,原告已於99年3月1日交付完畢。
乙公司為支付買賣價金尾款,交由訴外人丁(住臺北市大安區)簽發票載發票日為99年5月1日、面額2,000,000元、委託Y銀行彰化分行為付款人並由被告丙背書之支票,詎支票屆期提示不獲兌現。
爰依買賣關係請求命乙公司給付買賣價金、依票據關係請求丙給付票款,並均附加法定利息。
謹 狀
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庭 公鑒
證據:買賣契約書、土地登記簿謄本、支票及退票理由單(均為影本)各一紙。
附件:委任狀一紙。
具狀人 甲(簽名)
撰狀人 A律師(簽名)
中 華 民 國 九 十 九 年 八 月 二 十 七 日
這個題目出的很棒!
純粹在補習班補習的同學恐怕無法發現問題點
將來民事訴訟法考題或許會「給個判決書,要求寫上訴理由」,或是「給個事實及起訴狀,要求寫答辯理由」,哈哈,如果能這樣考,法學的教育將更務實。
遇到這類考題,該如何審題、佈局?有意願者,歡迎回應作答
先講個點好了,這是「民事訴訟」、「刑事訴訟」、還是「行政訴訟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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