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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庭上,看著對方講的天花亂墬、口沫橫非、手足舞蹈、頭頭是道…,心底明知對方根本是硬ㄠ … 可是…可是自己卻無力提出辯駁(理由:根據、推論……),只能奮力、氣憤的講:「這不公平!我認為…」

法律人!你只會這樣嗎?

或是,也跟對方一樣,用盡全身氣力表演、講些似是而非的東西...

還是,絞盡腦汁,從腦袋裏抓出考試前硬背、硬記的一些殘餘記憶來充數…

法律是讀來用的,不是純背誦、記憶的,更不是大剌剌的講「我認為」、「我以為」……

法律人!幾年後,當你站上法庭時,將是怎樣的情形..................






(至於法律人的人格養成,唉.....................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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