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
科目:綜合法學(二)
目前分類:物權日誌 (84)
- Feb 21 Sun 2010 18:00
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--綜合法學(二)
- Feb 21 Sun 2010 17:02
新制司法官及律師國家考試預試試題(1)
甲、乙、丙及丁四人共同岀資委託戊於四人分別共有之X地上興建一棟四層樓房及四個車庫(編號分別為1、2、3及4)。甲、乙、丙及丁四人約定分別按序管理該新建樓房之一至四樓及1至4之車庫,即甲管理一樓及編號1之車庫,餘者類推。
嗣後,甲因經商需要資金,向A銀行借款新台幣(下同)500萬元,以前述之基地及樓房之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,以供擔保,並登記在案。該筆借款清償期限屆滿後,甲無力清償債務。A銀行隨後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,戊因受託興建樓房及車庫之報酬未受清償,就強制執行所得之金額,聲明參與分配。A銀行主張其應受償債權額為本金新台幣500萬元,約定之利息100萬元、遲延利息100萬元及違約金100萬元。
- Feb 04 Thu 2010 10:52
法律漏洞?
甲乙丙三人共有土地一筆並訂有分割協議(協議內容為:共有土地分割為A、B、C三部分,甲得A、乙得B、丙得C),該分割協議並經登記。嗣後甲以其應有部分設定抵押權予丁,而後甲乙丙依分割協議分割共有土地為A、B、C三部分並分別登記為甲乙丙所有,試問:丁之抵押權係移存於甲所分得之A部分抑或以原設定之抵押權分別轉載於A、B、C各宗土地之應有部分?
嗣後,丁行使抵押權拍賣抵押物,拍定人戊得否主張原共有物之分割失其效力而不受分割之拘束?- Feb 01 Mon 2010 16:51
大法官會議釋字第671號
發文單位:司法院
解釋字號:釋 字第 671 號
- Dec 31 Thu 2009 09:47
桃太郎
AB二地相鄰,各為甲乙所有,某日甲購得西王母特殊品種蟠桃樹,將其種植在AB二地之疆界線上,五年未結果。第六年桃花滿樹卻僅結果一顆,該果吸收天地日月精華而碩大無比,須二人方得合抱,鄉人稱奇,名曰:桃太郎。
不料颱風來襲,桃太郎墜落於B地內大池塘,因池塘外連小河,桃太郎遂隨水漂流。
- Dec 21 Mon 2009 16:05
賀卡、巧克力、餅乾981221
- Dec 14 Mon 2009 14:50
法律考試,請勿繪圖作答
- Dec 13 Sun 2009 21:44
某位同學的留言2009/12/12
老師你好....還記得我是誰嗎??
老師過得還好嗎? (無用怎會忘記你!)
- Nov 10 Tue 2009 01:28
原來,兩校的距離是這麼的近啊!
- Oct 27 Tue 2009 08:30
98(1)第三次作業
- Oct 19 Mon 2009 00:02
98(1)第二次作業
- Oct 15 Thu 2009 16:15
98年司法人員考試榜單
- Oct 13 Tue 2009 19:44
我本將心比明月,奈何明月照溝渠………
我們不是有公開講過:作業不可以借別人抄!
(來學校就是要學習、求知、培養能力,借作業給別人抄是在害人,讓人失去思考意願,剝奪其學習機會,猶如飲鴆止渴,害人啊!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