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是我們970223加課日小考及課程內容之一,依同學們反應要求,故於網誌上寫出主要內容如下,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助益。
如何說明?
大雄手拿著96年11、12月統一發票中號碼單(如右)及一堆統一發票高喊著:「中獎了!中了六獎200元!這張發票末3位數號碼是877」哆啦A夢在旁邊聽的滿頭霧水,試問大雄該如何「說明」給重視邏輯的哆啦A夢聽?
多啦A夢你好笨這個也不懂!
是這樣講嗎?不對吧
那....You know!你應該瞭解我的意思...
這樣講,別人會瞭解嗎?
想想喔!這應該有個遊戲規則吧!更何況是給錢的,找找看…..
去哪而找?這還要問嗎?K你喔!班板上不是有公告過,且請同學們儘量增加嗎?
最最最….基本的是「全國法規入口網站」
連線到那裡去查查,那要輸入什麼關鍵字?這就涉及查詢資料的經驗與功力了,一再的請同學們平日要訓練這方面的能力喔….
這個案子是有關「統一發票」的,那就用「統一發票」當關鍵字查查看吧!
法規名稱中有「統一發票」四字的有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及「統一發票使用辦法」,應該是給獎辦法吧!游標點點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
再點點[所有條文]
出現全部條文,逐條看看
嗯!應該是第三條吧!單點第三條
找到了,200元奬是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
放大來看看
白話版,就這樣寫囉!
白話版(大雄)
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6目規定,六獎: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中獎號碼之末三位完全相同者,獎金新台幣二百元。我手上這張發票末3位數號碼是877,與頭獎中獎號碼「40769877」的末3位相同,符合前面規定的「末三位數號碼與中獎號碼之末三位完全相同」的要求,所以依前面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,這張末3位數號碼877的發票中了六獎,有獎金二百元。
可是,想想喔!法律人該如何陳述較嚴謹?
嗯!三段論法,大前提、小前提、結論
大前提是抽象性法規範,就是「統一發票給獎辦法」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第六目,將條文拆一拆,分成「要件」及「效果」
小前提是「事實符合要件」
然後再提出結論,這個事實具備要件,依抽象性法規範規定,應有該「效果」
其中,講的精細點,有關法規範援引中的「條號及條文」部分,應精確的援引所要用的條項款目(本文、但書)(前段、中段、末段),不可含糊攏統!
而其基本援引方式有「條號+條文內容」
記得喔!如果寫:「」,代表內容與條文一字不差喔!
那怕背錯,怎麼辦?
呵呵!改用逗點啦…..
還有「條文內容+條號」方式
特別講一下,援引抽象法規範時,起首語常用「按」,然後用「次按」,然後還會有「再按」、「又按」,大家可上網到司法院查查司法前輩們的判決書,是不是常這樣用?
還有,開始寫事實時,則習慣用「查」為起首語。
建議大家常看判決
所以法律版是這樣……
法律版(應考者)
按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第6目規定,六獎: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中獎號碼之末三位完全相同者,獎金新台幣二百元。依題意,大雄持有之96年11、12月份統一發票末3位數號碼是877,與當期頭獎中獎號碼「40769877」末3位完全相同,符合上開「末三位數號碼與中獎號碼之末三位完全相同」規定,揆諸上開規定,大雄持有之末3位數號碼877之96年11、12月份統一發票中六獎,有獎金二百元。
同學們!說說你體會了多少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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