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該當?不該當?
昨晚偶然間有機會與以前教過目前大四的學生聚餐,席間同學提到,與班上同學討論說學物權過了二年怎麼一點都不記得無用講過什麼?為何當初無用不採補習班方式直接教那些整理好的東西?
另外同學也直言,當初他們班有很多同學根本不該讓他們pass,當了他們,讓他們重修一次物權或許對他們較好!
無用回答大略:
想想看喔!補習班老師講物權,所提到的物權專有名詞,是不是你不會完全不懂?回家看物權的書籍,是不是不會看不懂?
物權的價值體系、物權法定、善意取得、所有物返還請求…….你未必能直接講得出來,但你懂!
補習班老師整理的好好的,資料充足,爭點學說齊備,你看得懂!
然而,有沒有某些科目,補習班老師講的、整理的,那些專有名詞,你根本不知是啥?雖然整理的好好的,但你讀起來很辛苦,也不好背誦!還必須去翻那些作者的書,你才可能懂!
因為你根本沒看過那些專有名詞,沒人跟你解釋過,你也沒看過那些書。
反過來想像一下,假如當初你二年級時,無用直接用補習班的方式教,資料夠多,爭點齊全,而專有名詞你必須自己去看書,可是你自己看書卻又會出現「有字天書」狀況,怎麼辦?
選一下!哪個對二年級的你們較佳?
畢竟,授課時間有限啊………….
至於,當了他們,讓他們重修對他們較好,這個觀念及想法無用知道,但假如請你來跟現在的二年級講,你想二年級他們會接受嗎?
二年級會自認為學的不好,接受無用當他而重修嗎?
無用定位二年級授課的功能在於「概念形成」+「基本體系建立」+「區辨概念異同」+「價值體系認同」+「徘迴於抽象與具體之間」,至於書本的閱讀、爭點的整理,則有賴於同學們的用功!
無用的價值不在給了同學們什麼,讓同學們背誦後記得多少,無用授課主要目的在法律的價值觀念與習法之道的講授。
假如到了大四,同學們看書的理解力未能增進,這才是無用所擔憂的!
昨晚偶然間有機會與以前教過目前大四的學生聚餐,席間同學提到,與班上同學討論說學物權過了二年怎麼一點都不記得無用講過什麼?為何當初無用不採補習班方式直接教那些整理好的東西?
另外同學也直言,當初他們班有很多同學根本不該讓他們pass,當了他們,讓他們重修一次物權或許對他們較好!
無用回答大略:
想想看喔!補習班老師講物權,所提到的物權專有名詞,是不是你不會完全不懂?回家看物權的書籍,是不是不會看不懂?
物權的價值體系、物權法定、善意取得、所有物返還請求…….你未必能直接講得出來,但你懂!
補習班老師整理的好好的,資料充足,爭點學說齊備,你看得懂!
然而,有沒有某些科目,補習班老師講的、整理的,那些專有名詞,你根本不知是啥?雖然整理的好好的,但你讀起來很辛苦,也不好背誦!還必須去翻那些作者的書,你才可能懂!
因為你根本沒看過那些專有名詞,沒人跟你解釋過,你也沒看過那些書。
反過來想像一下,假如當初你二年級時,無用直接用補習班的方式教,資料夠多,爭點齊全,而專有名詞你必須自己去看書,可是你自己看書卻又會出現「有字天書」狀況,怎麼辦?
選一下!哪個對二年級的你們較佳?
畢竟,授課時間有限啊………….
至於,當了他們,讓他們重修對他們較好,這個觀念及想法無用知道,但假如請你來跟現在的二年級講,你想二年級他們會接受嗎?
二年級會自認為學的不好,接受無用當他而重修嗎?
無用定位二年級授課的功能在於「概念形成」+「基本體系建立」+「區辨概念異同」+「價值體系認同」+「徘迴於抽象與具體之間」,至於書本的閱讀、爭點的整理,則有賴於同學們的用功!
無用的價值不在給了同學們什麼,讓同學們背誦後記得多少,無用授課主要目的在法律的價值觀念與習法之道的講授。
假如到了大四,同學們看書的理解力未能增進,這才是無用所擔憂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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