寶石專家甲於深山中喜獲二塊價值連城雞血石,每塊市值都達一百萬元,未料竟遺失於回程途中。登山客乙無意中發現,誤為無主之物而據為己有。其中一塊稍加清理後安裝高級木座,以珍貴奇石標價一百五十萬元擺售;另一塊則聘請名師加以精彫細琢成為高級藝術品市價一千萬元待沽。喜好石材之收藏者丙,見機不可失,立即向乙買得,並公開展出。展出期間為甲所發現,乃向丙追索。請問,甲、乙、丙三人間之權利義務關係為何?(25%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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