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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系學生在學校學「契類無物不侵」,卻常忽略法律事實分類體系上,較抽象的
部分
出題者給的實例題事實,僅是法律事實(具備要件事實的資料),而法律系學生必須
往返於法律事實與所學的法規範間,也就是抽象與具體間,而在此往返間用的就是
[推論]!
因此法律人不同於非法律人主要也就在以法規範為據而為推論,若只有指出法條而
無推論,那與非法律人查到法條的狀態,沒兩樣!
然而,法律人的推論為何?
一...二...三....對啦!就是三段論法!
三段論法是法律人的共同語言,也是基本功夫,要將它練到猶如吃飯睡覺般,自然
而然........
法二B的考卷雖然不少人都能寫出法條,然而停留在背誦記憶者眾,希望透過前面
幾篇廢言,可以在你們越過法律人與非法律人的那道牆時,有那麼一點點幫助,而
不僅僅是在告訴各位如何答題、作答要怎麼寫...... 

同學們!別讓自己僅僅是個「查到法條的非法律人」!加油,請努力的邁向[推論]
之路......讓自己成為「言有據、推論清晰」的法律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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