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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(6/15)與同事(這位同事是學商的,曾外派新加坡,是未來的明星)出席由法務部、信託公會、台北大學法律學院司法系主辦,台灣法學會協辦之「信託法十年學術研討會」,議題包括「民事信託相關議題之研究」、「營業信託相關議題之研究」、「信託業務發展議題之研究」,由王澤鑑、謝在全、賴英照三位大法官分別各主持一個議題的研討。而第一個議題由謝哲勝、王文宇教授提出報告,朱伯松教授、陳榮傳教授與談;第二議題由林仁光、王志誠教授提出報告,方嘉麟教授、馮震宇教授與談;第三個議題由方國輝教授提出報告,陳春山教授、劉連煜教授與談。信託公會也請信託實務界人士於三個議題與談。真是盛會!

第一個議題結束,中午用餐時,同事帶著欽慕的語氣說,到今天終於瞭解二件事,以前看你字斟句酌,計較再三,原來是其來有自。你們法律人,一個是不是「要物行為」的事,都可以講那麼久,你來我往,一再攻防!還有,你們法律人發自真心、真誠地講究輩分、尊師重道,對自己的老師那種尊重態度跟我們學商的完全不同,我們學商的....。報告人都已經是大學教授了,那句「今天我有什麼成就,是源自於師長的栽培;未能有所增進,是未常向師長請益所致」,令人印象深刻,禮師尊師的態度更是讓人震撼。

我笑笑的說,身教重於言教……………..
在專業領域,忠於自己的價值信仰;在為人處世,感念師長的教導。

下午開會前,主動向方老師(無用的債各老師)報到,方老師還記得22年前那個固定坐在講桌下的毛頭小子…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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