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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義解釋

文律師與義律師走進一家小餐館,服務生倒了杯水,送上menu,二位律師看著上面高昂的數字。

然後……緩緩的從公事包內拿出三明治。

餐館服務生見狀急忙俯身低聲說:「對不起!門口有寫『禁食自帶食物』,所以你們不能在這裡吃自己帶來的食物,很抱歉!」

文、義律師相互對望,聳了聳肩,然後彼此交換手上的三明治.......

隔日,餐館門口標示著「禁外食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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怠守「文義解釋」,而對方運用「反面推論」,則常有所窘!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聰明的法律人!餐館新的標示這樣寫就能杜絕嗎?
想想看………還有下篇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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