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曰:學而不思則罔,思而不學則殆。  -論語。為政- 


民法
第767條 (所有權之保護-物上請求權)
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侵奪其所有物者,得請求返還之。對於妨害其所有
權者,得請求除去之。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,得請求防止之。

第962條 (占有人之物上請求權) 
占有人,其占有被侵奪者,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;占有被妨害者,得請求
除去其妨害;占有有被妨害之虞者,得請求防止其妨害。






A手機為甲所有,某日在公車上為乙所竊,乙轉交不知情之丙保管,試問甲應如何對乙丙請求返還該手機?(請檢討物上請求權即可)

A手機為丁所有借甲使用中,某日在公車上為乙所竊,乙轉交不知情之丙保管,試問甲應如何對乙丙請求返還該手機?(請檢討物上請求權即可)


意者請自行作答回應於下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文中東 的頭像
文中東

文中東

文中東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2,905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