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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試題
等別:四等考試
類別:法院書記官、執達員、執行員
科目:民法概要

二、甲將A汽車借乙使用,乙死亡後,其子丙將該時值四十萬元之A車加以板金,支出五萬元;再以五十萬元出售給丁,並依讓與合意交付之。試問:甲應如何主張其權利?(25分)




三、甲係某大樓頂樓所有權人,其未得大樓各層所有權人之同意,擅自在頂樓平台加蓋磚造鋼架石綿瓦並設有鐵門之房屋一間,他層所有人乙不滿甲獨占使用屋頂平台,遂本於其所有權,訴請拆除甲所建之樓頂建物,試問:乙之主張有無理由?(25分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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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題考的我們都有講過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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