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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7年律師高考民法考題
二、甲將其A地先後設定第一、二、三、四次序之抵押權於乙、丙、丁、戊四人,擔保債權額依序為新台幣(以下同)100萬元、100萬元、200萬元、400萬元。各抵押權存續中,乙將其第一次序讓與丁,其後丙於經乙、丁同意後將其第二次序與戊之第四次序變更。試問:
(一)A地拍賣所得價金600萬元,應如何分配各抵押權人?(13分)
(二)若乙、丙、丁、戊為次序讓與及變更後,戊復為丙之利益拋棄其抵押權之次序,則A地拍賣所得之600萬元價金,應如何分配各抵押權人?(12分)

同學們啊!會不會覺得眼熟啊!
下次要考國考前記得要翻翻物權練習題、期中、期末考考題啊………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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