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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是某人參加司法官考試的成績單
第一年參加司法官考試(79年),錄取規則:專業科目成績不滿55分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部份缺考或司法官之國文成績未滿60分,其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當年度錄取分數55.56分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6.62分(超過錄取分數),專業科目平均56.667分(超過55分),未錄取。原因?
國文不滿60分,所以未錄取!
80年司法官考試,自今年起錄取規則修正:取消國文成績須達60分之要求,僅要求:專業科目成績不滿55分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部份缺考者,其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當年錄取分數56.01,這張成績單,總成績55.65分,專業科目平均54分,國文61分(超過60分了),未錄取。
81年司法官考試,當年錄取分數53.66分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2.93分,專業科目平均53分,未錄取。
82年司法官考試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6.52分,專業科目平均55.286分(超過55分),當年錄取分數56.68,差0.16分,未錄取。
據聞,當年錄取120人,此人排名122名.....
此人,沒有當法官的命啦!
第一年參加司法官考試(79年),錄取規則:專業科目成績不滿55分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部份缺考或司法官之國文成績未滿60分,其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當年度錄取分數55.56分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6.62分(超過錄取分數),專業科目平均56.667分(超過55分),未錄取。原因?
國文不滿60分,所以未錄取!
80年司法官考試,自今年起錄取規則修正:取消國文成績須達60分之要求,僅要求:專業科目成績不滿55分或有一科成績為零分或部份缺考者,其總成績雖達錄取標準,仍不予錄取。
當年錄取分數56.01,這張成績單,總成績55.65分,專業科目平均54分,國文61分(超過60分了),未錄取。
81年司法官考試,當年錄取分數53.66分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2.93分,專業科目平均53分,未錄取。
82年司法官考試,這張成績單總成績56.52分,專業科目平均55.286分(超過55分),當年錄取分數56.68,差0.16分,未錄取。
據聞,當年錄取120人,此人排名122名.....
此人,沒有當法官的命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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